一、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几种?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签订后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使其确定的合同。
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效力待定合同未设一般规定,但依民法理论及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三种:
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
3、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
二、效力待定合同如何才能生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有关“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几种”以及“效力待定合同如何才能生效”等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实实在在给您带来帮助。现实生活中,如果您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且导致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因在于对方时,您要注意采取措施使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一旦效力待定合同变为无效合同,您将可能会遭受一定的损失。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让合同生效时,建议您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