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到人责任书没下来,负不起医药费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车撞到人后责任书还没下来的,如果是抢救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确定责任人后,由责任人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赔付,超过额度的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资料图片)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肇事车没有保险,车主没能力赔偿,可以怎么做
车祸发生后,车主第一时间应该报警,通过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如果确定对方为肇事一方承担赔偿义务的话,可以向其要求赔偿。
但现实中,很多车主在事故理赔上,往往会遇到这种伤透脑筋的问题,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警方认定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理赔时却发现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对方给自己的态度往往是:“你去告我吧,法院怎么判无所谓,反正我赔不起。”一起简单的事故理赔竟要打上一场官司,这让很多车主始料未及。
如果遇到肇事一方没钱赔付,同时也没有保险,受害方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就是指,如果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对这个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先赔付给被保险人,然后再对第三人的过错进行追偿。”
若是对方没有赔偿能力时,我们可以按照以下做法来做:
1、如果己方有购买商业险的话,可以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己方相关损失后,将向肇事车主追偿的权利让渡给保险公司行使,由保险公司向肇事车主追偿。
2、如果己方没有商业险,只有交强险时,一般不可以要求行使代位求偿权,但可以与肇事车主协商,要其分期偿还,慢慢赔偿损失。
3、如果肇事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次要责任,造成己方直接财产损失六十万元以上且无力偿还的,可要求肇事方车主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车撞到人后责任书还没下来的,如果是抢救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确定责任人后,由责任人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赔付,超过额度的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霸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