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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主要分为哪几类

2023-06-16 16:35:16 来源:互联网

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主要为:

1.一类是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有四种情形:


(资料图)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2.另一类是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补偿以及补偿标准,应当具体情况分析。

具体分析如下:

一、公司合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其中,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不包括社会保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等。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劳动者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二)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经济性裁员。

二、公司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一)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标准

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由企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协商一致获劳动者同意的,需支付经济补

其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四、劳动者存在过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过错的具体情形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员工因欺诈或胁迫公司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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