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加深沧州全市法院干警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理解,提高落实“三个规定”制度的执行力,近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河北省高院督察室主任李娟作专题辅导报告。
本次培训以“用好‘三个规定’,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为题,系统讲述了“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以及需要掌握的主要内容,重点通报了法院系统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全面阐述了当前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及主要问题,并对今后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持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要强化政治站位,转变思想观念,积极主动、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坚决纠正认为已经拒绝就不用填报的错误做法,真正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
二是持续紧盯“关键少数”,切实压实各方责任。中基层法院院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带头如实记录报告,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部门要每季度对本级和辖区法院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填报情况梳理统计并进行通报,对落实“三个规定”不力的法院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制度落实。要坚持“每月后一周首个工作日集中提醒、月底跟踪督办”,结合平台更新时间段的填报情况对“三个规定”进行实时跟踪督导,通过加大通报力度和统计分析,切实纠正“与己无关”“应付式填报”的认识误区,坚决杜绝出现单月“零报告”情况。
四是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填报质量。要综合运用理论学习、政策解读、专题辅导、法规重温、案例警示、氛围营造等方法,以实际行动传递敢于填报、积极填报的信号,进一步解决“愿不愿”“会不会”“敢不敢”“实不实”的问题。
五是注重搞好结合融合,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要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综合绩效考核体系,融入审判执行日常监督管理各方面、全过程,纳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日常监督的必查事项,推动“三个规定”走深走实、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