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不适批捕的情形都是什么

2023-08-10 11:28:45 来源:问法


(相关资料图)

一、不适批捕的情形都是什么

不适批捕的情形都是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其他法定情形等。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的决定: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二、逮捕和批捕怎么区别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捕是批准逮捕。

三、逮捕之后多久起诉

逮捕之后一般是2个月--3个月起诉。法律快车提醒您,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标签:
延伸阅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保险法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