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是一家公司进入公众视野的开始,好的名字不仅可以给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还可以起到更好的宣传公司的作用。但是不少公司在用心取完公司名称之后,却因为不了解公司注册名称规定导致公司名称注册不了。那么注册企业名称的要求有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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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企业名称的要求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池加新律师解答:
有下列要求:
1、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2、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4、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
5、企业名称不得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
6、企业名称不得与注销企业名称相同。
7、企业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前的原名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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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池加新律师解析: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与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的。
注意: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当我们在决定公司的注册名称时,从原则入手遵循格式要求一步步完成公司注册名称的各个部分,我们便可以迅速准确的完成公司的注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