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离婚案件、抚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对于抚养费的问题都会不约而同地提出同一个诉求:我想让对方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后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可行吗?
网友咨询:离婚后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可行吗?
广东刘志均律师事务所雍雪林律师解答: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但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本法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
【点击下方小程序,直接咨询法律问题】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雍雪林律师解析:
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能改变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子女抚养费是定期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未成年子女在成长的过程中,父爱、母爱都不能缺失,希望出现婚姻问题的父母,解决婚姻问题时,考虑好后续可以给子女一个有利于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条件。
通常情况下,一方之所以主张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其真实意图往往是想从此切断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联系,此种情形下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原则上是分期支付,实务中一般是按月支付,这种情形最多,也有按季度支付或按年支付的。除了原则上的支付时间外,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