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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宁都县检察院坚持“应救助尽救助”的原则,在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工作机制三个维度上不断拓展深化,持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3件,发放救助资金33.39万元。
一是工作重点维度上向服务大局聚焦。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职能作用,协调乡村振兴部门和全县各乡镇搭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司法救助工作联系平台,在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司法救助责任,通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救助脱贫户17人,边缘易致贫户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3万元,获得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如办理的廖某秀、廖某英司法救助案,当了解到是脱贫户后,主动到其家中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快速办理司法救助,解决了燃眉之急,当事人为感谢向该院送锦旗。
二是工作方式维度上向能动履职转变。把单一的司法救助向综合履职拓展,提升综合救助效果。构建“司法救助+矛盾化解”办案模式,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与推进社会治理相融相促,注重运用司法救助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司法救助化解社会矛盾5起。构建“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办案模式,针对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导致心理创伤的情况,在司法救助的同时,协调未检办案人员开展心理疏导2次,落实好特殊、优先和全面保护的要求。构建“司法救助+事后回访”办案模式,在开展司法救助后,通过电话或与被救助对象会面等方式回访30人次,进一步了解司法救助后的生产生活等情况,巩固提升救助效果。
三是工作合力维度上向建强机制发力。在内部,建立救助关口前移工作机制,针对以往诉讼结束才启动司法救助容易激发社会矛盾的症结,对符合司法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在批捕、起诉环节刑事检察部门提前核实了解被害人的家庭经济情况、生活状况、受损害程度、过错程度等情况,并及时将救助线索移送控申部门进行审查,通过内部移送案件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变被动为主动,精准高效救助。在外部,加强与县政法委、民政、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救助资金快速拨付等工作机制,提升全面排查和高效协同救助的能力水平;加强与检察系统内的办案协作,与广东省检察院和赣州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4件9人,发放救助金4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