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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铛......”
随着响亮的法槌声,一起行政案件在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如期开庭,不同寻常的是审理该案件的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均来自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5月份,杨某等12名原告到金昌中院提起行政给付之诉,请求判令被告天祝县政府支付补偿款,该系列案件当事人人数众多,大部分居住在天祝县城区且多数人均已60多岁,往返金昌开庭有近千公里路程,实属不便,承办法官遂决定前往天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与天祝县政府召开座谈会,就妥善化解该问题积极寻求法律政策依据。
合议庭又实地查看了涉案现场,充分向当事人了解案件脉络,倾听民意。
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此次异地庭审的顺利开展,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是金昌中院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优化司法便民举措,减轻群众诉累的又一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