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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虽严厉,但也有人性关怀的制度,允许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身患严重疾病、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情况下,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那么,保外就医的办理流程怎么走?接下来,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保外就医的办理流程怎么走
(一)由所在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报监区审核。
(二)监区同意后,填写《病残鉴定委托书》送鉴定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病残鉴定书》,再送报监狱刑罚执行科进行初审。
(三)刑罚执行科组织刑罚执行委(包括法医和检察院)员会进行合议,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合议审批表》
(四)通知家属取保,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取保书》,并经具保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五)报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刑罚执行处(狱政管理处)审查,由监狱管理局审批。
(六)宣读《暂予监外执行犯守则》、《暂予监外执行具保人须知》,由服刑人员和具保人签名。
(七)《填写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报道证》,予以监外执行。